卖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xxx(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 xxx(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 xxx(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
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 xx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x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
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xx 元
(2)余款 xx 元
(3)月息 xx 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 xx 元予甲方,余款自 x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xxx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每月 x 日前各支付 xx 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
与日期,开出支票 x 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 xx 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
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
始以日息 x 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xx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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