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部
分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打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场地面积约___平方米(呼叫坐席 88 个,电脑 50 台,电话机
98 部、办公室三间和办公桌、椅、电脑伍套)提供一个坐席系统服务器。
二、租赁场地用途: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一
年。
四、租金:小写:____________元/月;大写:人民币___元/月。
五、押金:___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合同期满后,双方无续约意向,押
金退还乙方(不计息)如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
六、租、押金支付方式:押一付一,现金支付。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交付给甲方
租金。没延迟交付一天,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月租金的 1%作为违约滞纳金,以此类推。
七、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从事经营活
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纠纷和民事责任。
八、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出租场地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及相关税费。
九、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或转租,如需进行装修须报请甲方
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合约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在 7 日内返还租赁场地以及甲方提供的
电脑、桌椅、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并保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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