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合同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合同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
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由甲方赔偿损失。
4.合同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合同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
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 3 天
内进行维修,若超过 3 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
担费用。
第五条合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合同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合同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合同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合同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合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
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