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后=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
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
抄表确认。
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公司盖章生
效,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若发现节电器节电效果有变化可以随时要求重新确认。
3.设备月租费的计算:
设备月租费=(M 前-M 后)×当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 前=M 后÷(1-总平均节电率%)
M 后=安装节电器后当月的照明电费
安装节电器后当月的照明电费为:所有已经安装节电器的照明回路中所有电度表
当月实抄的用电总和。
二、付款方式
节电器安装、调试完毕,照明总平均节电率达到 15%以上(如乙方电压稳定
〈220V 以上〉无线路混装现象,节电率可达 25 %以上)验收合格达到甲方承诺的性
能技术指标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每月 10 日前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
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
定的设备月租费(__________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费用双方约定不受
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 10 日前将应付款汇
入甲方指定帐号,连续支付____________年,甲方在每月 3 日前给乙方开具普通发票
便于乙方入账(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款由乙方承担(另加 11%))。
三、设备归属
在租赁节电器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约期结束,设备所有权归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