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器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器只
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器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
面同意。
3、甲方有权定期检查机器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4、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器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担保等处分行为。
6、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及计算:详细参照本合同附件《机器租赁报价单》规定的标准支付租金;
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按照三个月计算租金。
2、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第一期租金,以便甲方准
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 10 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一个
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
滞纳金。
第五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
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器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机器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器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