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
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
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
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
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
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
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
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
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
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 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
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数额_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
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
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