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
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
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
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
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
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
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
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
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
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
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
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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